人形机器人安全与人机共处条件怎么核:一份可逐项验证的检查框架
先确认一件事:安全责任不会随设备一起交付
人机共处的安全条件需要采购方、集成方与使用方共同确认,设备到货并不等于共处条件成立。使用方作为现场管理者,通常承担风险评估、作业规程、人员培训与日常检查的责任;供应方承担设备本身的设计安全、说明书与警示信息、以及约定的集成支持。这条分工是核对安全条件的起点,也是后面每一项检查的依据。把责任边界写在合同里,比在事故或停机之后再讨论归属要省力得多。
按标准框架核对,而不是按经验核对
安全核对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按经验核对:看见急停按钮就认为安全,看见有防护栏就认为隔离到位。更稳妥的做法是按公开的标准框架逐层核对。第一层是机械安全的一般原则,即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通常按先通过设计消除危险、再通过防护装置隔离、最后通过使用信息提示的顺序来减小风险。第二层是工业机器人安全要求,公开资料显示其标准在 2025 年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改版,覆盖范围与要求都在更新,因此核对时应确认采用的是哪一版,而不是笼统写符合机器人安全标准。第三层是人机协作相关的技术规范,公开资料中对应的文件对协作作业的功率与力限制给出了方法与限值表,用于判断接触是否处于可接受范围。第四层是个人护理与服务机器人相关标准,用于非工业环境下与人近距离共处的场景。
需要强调的是,标准版本会更新。选型与验收文件里应当写明所依据标准的名称、版本号与年份,并约定标准更新后的处理方式,避免出现按旧版验收、按新版追责的争议。此外,标准给出的是方法与本底要求,它不能替代具体场地的风险评估;同一台设备放在不同布局、不同人员流动与不同作业内容下,剩余风险并不相同。
协作作业的四种形态与各自的成立条件
人机共处不等于协作。公开资料中对协作作业方式的划分通常包含四种形态,每种形态都有各自的成立条件,核对时应当先明确本场地打算采用哪一种,再逐条验证其条件是否成立。
- 安全监控停止:人进入作业区时设备停止,人离开后由人工确认恢复。成立条件是停止性能与恢复确认流程可靠,且停止距离足够。
- 手动引导:由人直接引导设备运动。成立条件是引导力与速度受控、松开即停、且设备处在低功率状态。
- 速度与距离监控:设备持续运行,但根据人与设备的距离自动降速或停止。成立条件是感知覆盖无盲区,降速与停止的距离经过实测验证。
- 功率与力限制:允许接触发生,但把接触的力、压强与能量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成立条件是有明确的限值依据,并能在现场验证。
核对时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在于把有感知直接等同于有安全功能。感知是输入,安全功能是经过设计、验证并具备诊断能力的功能,两者的可靠度要求不同。同样的道理,安装了激光雷达或深度相机并不自动构成安全功能,需要确认它是否被纳入承担安全功能的控制链路,以及该链路的性能等级如何。
双足形态带来的额外风险
人形机器人的人机共处风险评估中,有几类风险是双足形态特有的,需要在核对清单里单列出来。
- 失去平衡与跌倒:双足站立本身是动态平衡,载荷突变、地面打滑、被推挤或感知失效都可能导致跌倒。跌倒方向与冲击范围需要纳入作业区的危险区划定。
- 楼梯与坡道:上下台阶过程中的重心变化最剧烈,需要明确是否允许在载物状态下走楼梯、是否需要辅助扶手或拦停管理,以及楼梯区域的人员隔离方式。
- 负载摆动的连带风险:搬运长条形或高重心物体时,摆动会放大失衡风险,也会扩大危险区范围。选型时要确认摆动抑制能力与允许的搬运姿态。
- 足端与下肢夹伤:关节机构与足端接触件在动作过程中存在夹伤点,需要与人员站位一起核对,而不是只核对上肢。
这四类风险的共同特点是它们与形态强相关,因此无法通过增加上肢防护来解决,必须在场地布局、作业规程与人员培训层面同时处理。
急停与功能安全
急停是最后一道手段,而不是唯一手段。核对时至少要确认四点。第一,急停的触发方式与位置是否覆盖所有人员可能站立的区域,包括设备背后与侧方,且不被货物遮挡。第二,急停后的状态是否明确,例如是否断电、制动是否抱闸、负载是否保持;对于承载负载的关节,突然断电可能造成坠落,需要确认制动与保持方式。第三,复位是否需要人工确认,是否存在自动复位导致人员在危险区内被意外启动的可能。第四,控制系统中承担安全功能的部件是否按其要求的性能等级设计与验证,公开资料中对机械安全相关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给出了分级方法与验证要求,核对时应索取对应的说明文件,而不是只看是否装了安全继电器。急停功能本身的设计原则在公开标准中也有专门规定,包括急停的类别、复位方式与操作件形式,采购文件里可以要求供应方说明其急停设计符合的原则。
感知的局限:把看得见变成核得清
人机共处场景中的感知系统通常承担距离监测与存在检测。它的局限主要有五类:遮挡,即设备本体或货物挡住视野;材质与表面,即反光、透明或强吸光表面影响测距;动态场景,即多人同时移动时目标关联困难;环境光,即强光与逆光;以及传感器自身的失效模式。核对时应当要求说明每种传感器的作用边界,并要求在现场典型光照与货物摆放条件下做实测,记录误报与漏报情形。对于以视觉为主要感知的方案,还要确认是否存在冗余通道,以及在单通道失效时系统进入何种状态。这些内容都应当留下书面记录,而不是停留在口头承诺。
作业区设计与作业规程
技术手段之外,作业区设计与规程同样属于安全条件。核对项目包括:作业区的边界如何标识,危险区与协作区的范围如何划定;人员进出的路径是否与设备运动路径交叉,交叉处如何处理;地面是否统一、有无门槛与线缆等绊倒源;照明是否满足感知与人员视认需要;是否设置声光警示与运行状态指示;清扫、维护与故障处理的作业规程是否单独编写,因为维护状态往往是事故高发状态。人形机器人的维护往往需要人员靠近关节与运动部件,维护规程应当明确断电、支撑与确认的步骤,并与设备的实际结构对应。
安全条件核对清单
| 核对项 | 要取得的证据 |
|---|---|
| 标准与版本 | 所依据标准清单及版本年份、适用的作业方式说明 |
| 风险评估 | 危险识别清单、风险减小措施与剩余风险说明、使用限制条件 |
| 急停与复位 | 急停布置位置说明、急停后状态说明、复位流程、现场实测记录 |
| 协作方式 | 所选协作形态及其成立条件、限值依据、现场验证方法与记录 |
| 功能安全 | 承担安全功能的部件清单、性能等级说明与验证文件 |
| 感知系统 | 传感器清单、作用边界说明、误报漏报实测记录、单通道失效后的状态 |
| 双足特有风险 | 跌倒危险区划定、楼梯与坡道使用限制、搬运姿态限制 |
| 作业规程 | 运行规程、维护规程、异常处理流程、人员培训记录 |
| 变更管理 | 负载、工具、程序与场地变更后的重新评估触发条件 |
把安全条件写进合同与验收
最后一步是把上述内容写进合同与验收文件:明确所依据的标准版本,明确由谁完成风险评估,明确现场验证的方法与判别条件,明确剩余风险的告知方式。这样做的目的不是增加流程,而是避免把安全变成交付后无人认领的事项。人形机器人正在进入越来越多与人共享空间的场景,越是新品类,把条件提前写清楚的价值越高;一旦进入日常运行,再回头补做这些核对,成本会成倍上升。
资料来源
- The Robot Report:ISO 10218 工业机器人安全标准重大改版报道
- ISO 官方新闻:面向机器人协作的技术规范发布
- 德国 IFA 技术信息:协作机器人
- StandICT 标准库:机械急停功能设计原则
- BSI 消费者指南:个人护理机器人安全
- NSAI 标准页面:ISO 13849-1:2023
- 台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协同作业机器人安全评估报告参考手册
资料核对日期:2026-09-28。本文为公开资料的阅读索引,不代表测试、认证或采购保证。